​LV 在中国 2021-2026 年,司法诉讼 1691 条,这根本不是维权,这是滥用诉讼打击中国的产业。说到这件事情,我不由想起我人生中第一次经历外国企业对中国企业用知识产权的攻击。

2003 年 1 月 23 日,临近中国的春节,思科突然在德州东区联邦法庭向华为提起诉讼,这是一个知识产权诉讼胜诉非常高的法庭,主要诉求就是版权侵权。

思科之所以发起这个诉讼,就是因为华为产品越来越有竞争力,价格也相对较低,逐渐蚕食了思科在美国的政企和电信运营商的业务。思科曾经提出非常苛刻的条件,要求华为 10日内全面下架所有相关产品、删除全部疑似代码、通知全球客户停用;不允许任何修改协商。遭到了华为断然拒绝。

这样的一场诉讼引起了全球舆论风暴。当时华为还不够强大。在中国国内,从政府到民间都弥漫着媚外的气氛。很少有人站出来支持华为。

听到这个消息,我中午去食堂吃饭的路上,和同事边走边议论这个事。分析当时的情况,华为很难是思科的对手。这个判决如果判华为败诉,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就会成为判例,会被不断引用。那么中国出海的企业。中兴、联想、TCL、海尔等等,都会面临这方面的冲击,我怀疑至少有 70% 的中国出海企业要遭到打击。

而当时的舆论,偏向思科的更多。当时思科是世界知名的大企业,早已经在标准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我相信这样的一场诉讼。对于中国企业的发展,尤其中国企业走向海外将是致命打击。我一定要站出来支持华为。

当时我任总编的《通信世界》还是一本旬刊,10 天才出一期,时间来不及,我就自己写了一篇文章《思科告华为将以庭外和解告终》,这是我对这场诉讼的一个基本判断,其实也是希望这场诉讼的最终结果。这篇文章在新浪发布以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华为的相关领导也表示,这是他们希望看到的结果。

之后我专门召开了一个研讨会,邀请了产业专家、法律专家、经济专家对这一场诉讼进行研讨。我不想掩盖,我是有倾向性的,当然希望我们的声音是支持华为的。对于思科用私有协议代替公有协议,美国的长臂管辖。我们发表了很专业的意见。

这期杂志编完要发排的时候,我们市场部的同事找我,这一期思科正好做了广告。如果要发布研讨会的相关内容,怀疑广告费收不到了。我问思科一年投多少钱的广告?说是 10 万元左右,这在当时还是我们一个不小的客户了。我还是下了决心,这些广告费不要了。思科这个客户丢掉就丢掉吧。

这期杂志正常出版,我们加印了 6 万份杂志,在行业中散发。这成为这场官司中,对于中国企业最有力的支持。在历史的重大关头,我们选择了和华为站在一起,尽管丢掉了思科这样一个客户,我并不后悔。

华为当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一定程度上面做了退让。中国媒体的声音,也让思科感到压力,尤其是思科中国对于以后在中国发展有较大的担忧。最后的结果,思科也是做了退让的。这场官司最后庭外和解,和我曾经预测的是一样,这也是中国政府,包括华为希望的结果。

这样的一场诉讼,没有成为华为的灾难,也没有对中国企业出海带来负面影响。当然是有中国政府的努力,有华为实力的支持,还有华为多方的努力。作为一个中国的媒体,在这样关键的时候,我们选择和华为站在了一起,大力的发声,平衡的舆论,也让思科有一定的压力。

这样的重大诉讼,后面都是各种力量的角力,翻法律条文有什么用?双方当然是围绕着利益去博弈。我们中国媒体,当然应该站在中国人这一边。本来我们那个时候就非常弱,不管是经济实力、人才队伍、国际市场的经验,甚至技术水平和产品水平都有差距。

我们去翻法律条文,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没有任何胜算。专利诉讼最后的博弈就是政治、舆论,寄希望于法律的公正?能有这样的事情吗?

经历了这些的搏杀,看到中国企业渐渐的成长,作为一个站在中国企业后面的媒体人。我多多少少有一份小小的自豪,我们是这个产业崛起的一个部分。在这个产业需要我们的时候,在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是和国家站在一起的。没有为了眼前的那点小钱,丢掉我们的灵魂。

说实话,今天 LV 这些已经是小意思了,中国已经不是 20 年前的中国,我们面对的是那些衰落的欧洲企业。中国媒体、中国人,这个时候不站出来支持自己的企业,我们还指望,那个低成本超高价格的奢侈品,能给中国带来一点有价值的东西吗?这样的企业退出中国,我们会有一点点损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