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警察带孩子去单位食堂,违反了哪门子规章制度?》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临时带娃在单位食堂就餐,无论是不是本文中讲述的警察行业,带有补贴性质的一些机关食堂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或是员工就餐全免费,或是每次象征性刷一两元钱,请问:有多少这样的人能做到按规定给自己孩子交上非工作人员的就餐费?你以为在这种机构工作的人人都是像雷锋焦裕禄那样严于律己的楷模?

题外话:抛开带家属占便宜蹭补助吃饭这种情况,我过去在本市及去外地办事时,数次看到有孩子在办公楼的房间里坐着,以及个别孩子在楼道嬉闹。据旁人讲,因为正值暑假,家里没有其他大人看孩子,所以带到单位来。这种情况尤其以机关和事业单位居多,领导见了也睁一眼闭一眼,只要不太过分就视而不见。

反而是企业管理在这方面很严。我知道的企业一位厂长,某次看到职工孩子在厂区游走,立刻要求车间主任马上通知正在上班的职工(孩子家长)将孩子带到大门口传达室,等待他指定的其他亲朋好友把孩子带走。厂长并严厉告诉保卫科和传达室,此类事情下不为例。

因为车间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厂区有露天仓库堆放各种物料,孩子和中小学生不知深浅,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事故;而工厂做不到 “人盯人” 形式的严防死守,哪个工厂也付不起这么高的管理成本。一旦出事,孩子家长悲痛之下,可能会倒打一耙,指责门口传达室人员因为马虎而放人进来,才会有后来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