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做试管婴儿,申请销毁胚胎遭拒”案当事人朱女士,走进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她起诉丈夫、第三者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案件首次开庭,未当庭宣判。记者未能在庭外见到被告方。
记者从朱女士方提供的起诉书获悉,本案中,她诉请判令医院方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由丈夫、第三者承担连带责任;第三者公开赔礼道歉;丈夫承担诉讼费用等。
朱女士告诉记者,2025年11月,她以妻子的身份、持真实结婚证去往医院反映情况,称丈夫与第三者并非夫妻。其称,医院方面表态将封存胚胎。有通知书显示,其丈夫因“使用伪造的证件”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朱女士希望医院能够销毁胚胎,为此她向上海市卫健委反映。答复函显示,上海市卫健委认为,医院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手术过程中,按规定查验了两人提供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尚无证据表明中山医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医院已经停止相关服务,胚胎已由医院封存;关于销毁胚胎的请求,卫健委无相应职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
“如果胚胎不销毁,我不会同意离婚”“科技手段是用来帮助有困难的合法夫妻的,现在却被钻了空子”